75、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交的材料
答: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基础资料为:《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申请人及配偶身份和户籍证明、经营项目工商营业执照和经营地房屋租赁合同、反担保相关资料、区县担保机构或经办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
注:具体申请资料以各区县经办机构窗口公布为主。
76、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方式
答:个人借款人可采取以下方式之一进行反担保:
(1)以第三责任人作为反担保人。反担保人一般应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稳定收入的企业员工或其他有担保能力的人员,具体范围和条件由区县担保机构确定。个人单笔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提供一名反担保人即可。
(2)以抵押品、质押品进行反担保。抵押品、质押品包括产权明晰的房屋、汽车、机械设备、大件耐用消费品、有价证券及知识产权、应收账款等。
(3)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的区县,可以以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进行反担保。
(4)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兰州市各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市(设区的市) 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
77、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对象
答: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78、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期限和贴息
答: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去1.5%)以下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79、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交的材料
答: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基础资料为:《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章程、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相关材料(《劳动合同》、符合条件人员的相关证明)、企业工资表或工资发放凭证、符合条件的反担保相关资料、区县担保机构或经办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80、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行业
答: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行业是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外的所有行业。
81、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程序
答: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程序:
(1)创业者自愿申请;
(2)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社区、乡镇初审推荐;
(3)区县就业服务机构复审;
(4)担保机构担保;
(5)银行发放贷款。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程序: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直接在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区县就业服务机构或经办创业担保贷款的银行提出申请。
82、兰州市创业担保贷款监督电话:
0931-8861896
83、创业担保贷款区县承办机构:
兰州市城关区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飞雁街128号陇星大厦F座二楼大厅
电话:8480213
兰州市七里河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小西湖西街55号
电话:2750936
兰州市西固区就业服务局
地址: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321号
电话:7556648
兰州市安宁区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众邦大道安宁堡家园4号商铺
电话:7846537
兰州市红古区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平安路890号
电话:6222710
兰州市永登县就业服务局
地址:兰州市永登县城关镇民主街167号
电话:6422271
兰州市榆中县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环城西路100-21-6(政务服务七号大厅4楼)
电话:5222051
兰州市皋兰县就业服务局
地址: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梨花路639号
电话:5723722
8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的服务有哪些?
答:(1)就业创业和劳动用工政策法规咨询、相关扶持政策受理;
(2)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见习岗位等信息发布;
(3)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4)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5)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6)办理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失业登记等事务;
(7)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
(8)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9)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权益保护;
(1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服务。
85、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有哪些行为?
答:(1)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
(2)扣押被录用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3)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4)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招用的其他人员;
(5)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
(6)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86、失业人员、失地农民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哪些政策?
答:对持有《就业创业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的,在规定期内按有关规定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87、残疾人创业可以享受哪些政策?
答:对持有《残疾人证》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的,自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或创业担保贷款。
88、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1)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2年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2)享受培训补贴
离校后登记失业的毕业生,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创业培训,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3)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服务部门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内容。
89、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有哪些就业性别歧视行为?
答:(1)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
(2)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
(3)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
(4)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
(5)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
(6)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90、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职业指导包括哪些内容?
答:(1)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国家有关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人力资源市场状况咨询;
(2)帮助劳动者了解职业状况,掌握求职方法,确定择业方向,增强择业能力;
(3)向劳动者提出培训建议,为其提供职业培训相关信息;
(4)开展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素质和特点的测试,并对其职业能力进行评价;
(5)对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及退出现役的军人等就业群体提供专门的职业指导服务;
(6)对大中专学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学生的职业指导工作提供咨询和服务;
(7)对准备从事个体劳动或开办私营企业的劳动者提供创业咨询服务;
(8)为用人单位提供选择招聘方法、确定用人条件和标准等方面的招聘用人指导;
(9)为职业培训机构确立培训方向和专业设置等提供咨询参考。
91、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登记失业人员出现哪些情形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注销其失业登记?
答:(1)被用人单位录用的;
(2)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
(3)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6)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7)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8)终止就业要求或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
(9)连续6个月未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的;
(10)已进行就业登记的其他人员或各地规定的其他情形。
92、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免费提供哪些服务?
答:(1)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
(2)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3)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
(4)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5)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6)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
(7)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服务。
93、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答:(1)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2)依规依法、全面从严;
(3)分级负责、集中管理;
(4)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5)方便利用、安全保密。
94、《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管理方式是什么?
答:国家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目录接受社会监督,保持相对稳定,实行动态调整。
95、根据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的要求,技工院校对贫困家庭学生有哪些帮扶措施?
答:开辟招生绿色通道,优先招生,优先选择专业,优先安排在校企合作程度较深的订单定向培养班或企业冠名班,优先落实免学费、助学金、奖学金等助学政策,优先安排实习,优先推荐就业。